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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身高: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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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  女孩 最高为:
最低为:
男童身高女童身高

年龄 矮小 偏矮 均值
03岁 89.76 94.83 99.9
04岁 96.02 101.01 106.0
05岁 100.76 106.43 112.1
06岁 104.74 110.62 116.5
07岁 112.58 118.44 124.3
08岁 117.9 123.85 129.8
09岁 121.84 128.17 134.5
10岁 126.76 133.33 139.9
11岁 130.76 137.98 145.2
12岁 134.1 142.7 151.3
13岁 141.9 150.65 159.4
14岁 149.32 157.06 164.8
15岁 155.16 161.88 168.6
16岁 158.14 164.42 170.7
17岁 159.28 165.39 171.5
18岁 158.94 165.17 171.4
19岁 159.36 165.3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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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时胎儿受伤可致“矮小症”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作者:仲崇山 冯瑶

      “矮小症”学术研讨会昨天在省中医院召开。专家指出,近年来研究表明,分娩时胎儿脑垂体受外伤,是导致“矮小症”的重要病因。

        24岁、身高1.2米的徐州“男孩”裴俊,经检查,生长激素水平只有0.05ng/ml(而正常人是>10ng/ml),其骨龄只相当于11岁的孩子。

  据其母亲讲,当年怀孕时胎位不正,分娩时孩子足位,村里接生婆连拉带拽才生出孩子。7岁前裴俊跟其他孩子没啥区别,可8岁后身高一直定格在1.2米。专家认为,裴俊是典型的分娩时丘脑受损伤,造成脑垂体生长激素分泌不足引起的生长发育停滞。

  “矮小症”是指在相似环境下,儿童(成人)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人群身高均值2个标准差以上(约20厘米以上)。多数“矮小症”患者四肢匀称(不像侏儒头大四肢短小)、智力正常。

  “许多人觉得患‘矮小症’的人不是很多,其实不然。”据省中医院儿科叶进副主任介绍,北京协和医院对103753名中小学生调查发现,矮小症发生率为0.19%;2007年上海市对70431位6~18岁人群调查,结果矮小发生率3.77%,其中6~7岁发生率为0.5%~3.6%。

  “矮小症”患者除了有强烈的自卑心理,不能正常结婚、融入社会生活外,多数还患有骨质疏松、易衰老、心脑血管疾病等,是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

  “矮小症”除极少数与染色体异常、软骨发育异常以及遗传等因素有关外,多数患者是因生长激素分泌量不足引起的。只要早发现、及时治疗都能长高。

    只要“矮小症”患者未出现喉结突出、长胡须、来月经、骨垢闭锁等第二性征前,接受生长激素治疗,患者在二年内都能增高15—20厘米,达到正常人或正常人偏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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