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素何时用好
来源:《健康报》
作者: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小儿内科教授 李堂
2008.9.5转载
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以下简称生长素)治疗儿童矮身材的疗效已被肯定,但矮小儿童在多大年龄时用药最为合适?即何时是最佳用药时机?这是家长们都很关心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只要孩子骨骺没有愈合,就可应用生长素达到增长身高的目的,而且用药时间越早,促进身高增长的潜力越大。但在临床实践中,不同的疾病又有各自的特点,下面分别叙述。
生长激素缺乏症
是由于垂体前叶生长激素分泌不足所致的身材矮小,是生长素治疗首选的适应症。本病开始治疗的年龄宜早,一般可从四五岁开始。疗程宜长,应持续到骨骺融合时。以3个月为一疗程,根据疗效反应及家庭经济状况再决定是否继续应用。
Turner综合征
又称原发性卵巢发育不良症。治疗开始年龄宜早,一般5岁即可开始治疗。9~10岁前可单用生长素,此后与蛋白合成激素同时应用,对改善其身高有确切疗效。如果确诊时骨龄接近12岁,则宜推迟雌激素替代治疗,而先用生长素治疗,达满意身高后再用雌激素诱导青春发育。当患儿年龄大于14岁,年生长速率小于2.5厘米时,则可终止治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
各种原因所致慢性肾功能衰竭,伴有严重生长迟缓者,应使用生长素,疗程至少6个月。若身高增长满意,骨成熟不受影响,可持续治疗3年。
小于胎龄儿所致身材矮小
生后随访结果表明,大部分小于胎龄儿的身高、体重能够追赶上足月儿。一小部分患儿出生2年后身高仍落后,是用药的指征。一般于生后2年开始治疗,使其身高能够追赶上正常同龄儿的身高后停药。有一定疗效,但需监测骨龄进展。
软骨发育不全(ACH)和软骨发育低下(HCH)
ACH是一种先天性侏儒,突出表现为体态不匀称,四肢短。成人最终身高明显低下,男性为118~145cm,女性为112~136cm。以往认为异常的软骨对生长素的刺激无反应,但现在有人认为ACH病人并不是软骨组织结构异常,而是软骨区域组织变薄,因此用生长素有可能刺激病人的软骨细胞生长。
HCH属软骨发育障碍中临床症状较轻的一种类型,表现为肢体短,腰部脊柱轻度前凸。因患儿身高落后突出,笔者认为可从2~3岁开始用药。
低磷性佝偻病(HPR)
又称家庭性低磷血症,生长障碍是HPR的一个重要问题。已有人报道生长素治疗可明显促进患儿生长,还能改善磷的保存,增加骨矿和肾脏羟化酶的活性。若患儿已有生长障碍即可开始用药,但长期治疗对患者最终身高的影响尚无定论。
其他
包括21-三体综合征(DS)、先天性侏儒痴呆综合征(Doonan综合征)、低肌张力-低智能-低性腺发育-肥胖综合征(Prader-Willi综合征)等,均有不同程度的身材矮小,不少人已应用生长素进行治疗,近期能使病人的身高增长速度加快,但均无资料说明对病人最终身高有改善作用。而且,这类病人还存在智力落后,易发白血病,伴随心脏等器官畸形和糖耐量低等问题,因此在选用生长素治疗时必须十分谨慎。对开始治疗的年龄亦无定论。
|